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3-00761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3-08-04 | 成文日期: | 2023-08-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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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县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五)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国有直管房产的管理、租赁和维修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安全鉴定,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危险房屋普查,指导和监督危险房屋日常监控、排险加固和修缮治理,提出撤离避险和征收改造建议。负责对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指导实施住宅区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县供暖、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供暖、燃气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和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区供热及全县燃气专项规划,对供暖、燃气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六)指导全县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县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七)拟订县城规划区内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规划区内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县城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监督检查及省级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县城规划区内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县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三)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单行条例草案和县政府规划性档;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课题的调研,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和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全县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工作单行条例草案和县政府规划性档;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和网络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负责人防指挥所的管理、维护、使用,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工作,组织人防战备值班;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应用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质和国有资产。
(十七)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计审查和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及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负责相关职责,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桓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324.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64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2.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81.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997.86万元,降低13.63%,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减少,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6324.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0.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
2.项目支出6113.41万元,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997.86万元,降低13.63%,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减少,拨款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无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88万元,项目支出6113.4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24.29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997.86万元,降低13.63%,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减少,拨款减少。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9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7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5.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7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主要0X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3万元,主要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5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8.8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8.8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692.86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669.60万元,主要是污染防治等支出。
生态保护支出1023.26万元,主要是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674.65万元,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7.住房保障支出895.64万元,包括: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882.14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71万元,包括:主要是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10.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2年初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14万元,比2021年减少8.96万元,降低4.71%,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7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8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68.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满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和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完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在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