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3-00628 发布机构: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信息名称: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23-08-04 成文日期: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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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04 16:46: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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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平安桓仁、法治桓仁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具体要求,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四)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考核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代管县级法学会。

(五)乡镇(街道、管委会)政法委员,在县委政法委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管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由县委政法委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六)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七)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胡

(八)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桓仁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修改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十)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十一)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深化政法改革的决定和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具体要求。承担县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涉疆服务管理日常事务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受理接待进京去省、去市和到县信访接待大厅的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参网上投诉;向上级党委、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四)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县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负责落实交办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主体责任和稳控责任;审核省级、市级、县级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去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使三项建议权;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十六)对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搜集整理,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十七)推动全县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十八)负责信访案件评审会议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推进信访职能转变。

1.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大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第二部分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中共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XLS


第三部分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79.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7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0.43万元,降低11.19%,主要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支出总计479.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3.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4万元,资本性支出0.12万元。

2.项目支出226.5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国家安全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0.43万元,降低11.1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无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01万元,项目支出226.5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9.53万元,减少60.43万元,降低11.1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3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97.81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0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9.45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9.9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9.90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6.0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6.0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支出5.00万元,包括:

其他国家安全支出5.0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8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2年初预算少支出0.0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比2021年决算减少3.38万元,下降39.76%,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84人,1.2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4万元,比2021年减少10.65万元,降低35.04%,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