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开展燃气安全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增强防范风险意识,规范燃气使用,排除安全隐患,提高防范安全事故能力。7月27日上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全县燃气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深入华润燃气公司、县农贸大厅及县内部分餐饮部门,采取“听、看、查、改”的方式,详细听取燃气企业供气线路、居民用户、商业用户情况,查看企业内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情况。并对重点要害部位“三防”工作、燃气设施运行、非法占压输气管线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责令燃气公司立即整改,确保用气安全。
通过开展督导检查行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及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燃气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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