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阳光三务”督导检查工作
为全面推进村级“阳光三务”工作,日前,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所属行政村(社区)推进“阳光三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主要采取实地查看公开栏、查阅公开公示档案、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各村(社区)“阳光三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公开栏、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村(社区)三务公开资料收集整理情况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资料信息公开内容不全、内容更新不及时、张贴不规范等问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在限期内查漏补缺及时进行整改。督导组将跟踪整改情况,对存在不重视不配合督查工作、对“三务”工作开展不力,以及材料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等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督导组要求,各村(社区)要将“三务”公开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有专职人员负责“三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村(居)务、财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围绕新制定“三务”公开指导目录,全面规范“三务”公开工作,为6月份“辽宁阳光三务”APP顺利上线做好充足准备,推动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引导群众了解政策、参与监督、维护权益,切实以公开防腐败、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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