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7-17 成文日期: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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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7 10:30:02 【字体:


桓政办发〔2017〕65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本政办明电〔2016〕30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强化职能、健全队伍、落实责任、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规范建设程序,界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和管理权,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人建、权责明、有人管”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通过制定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改变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思路不清、权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状,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1. 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切实抓好各项前期工作。要充分保证前期工作经费,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一要强化水源论证。要科学布局供水工程,认真做好水源水量论证和水质检测工作,选择水量充沛、水质优良的可靠水源,防止工程建成后出现水源枯竭、水质不达标等问题。二要确保设计质量。要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对供水工程进行设计,杜绝设计深度不够,缺项、漏项现象发生。
    2. 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各项规定。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征求和尊重广大用水户意见,实行用水户全程参与,广泛接受用水户监督。二要严格质量控制。建立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和群众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需要的材料、设备可实行政府采购,也可将土建及材料、设备等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统一发包给施工单位采购及安装。严格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抽查。管道铺设要严格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并进行水压试验等检验。
    3. 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7〕917号)及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投资类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结算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桓政办发〔2016〕89号)、《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桓政办发〔2016〕91号)有关规定制度,强化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并与地方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整合资金并建立群众投劳折资管理办法。
    4. 严格工程验收,确保群众受益。按照《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竣工验收方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验的三级验收制度。工程竣工验收时,分散工程要有受益户签字;集中供水工程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5名村民代表签字。
    5. 加强安全管理,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要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督促施工企业依法依规施工,严防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管护体制机制和政策
   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规范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促使其良性运行。
    1. 明晰工程所有权。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划分类型,在此基础上做好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确认工作。对于由国家投资为主、群众投工投劳为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由集体投资和群众投工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工程,所有权为集体所有。群众或企业自建的工程,所有权为个人或企业所有。所有权归属已明晰的工程,维持原有的所有权归属关系不变。
    2. 划分工程管理权。学校及企事业的供水工程由学校及企事业管理;跨村工程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供水工程由乡镇政府或受益行政村统一管理;村级及自然屯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主体是受益村组;群众自建的所有饮水工程或附属设备,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 、谁管理”的原则,由其所有者和受益者负责管理。
    3. 建立工程管理权移交制度。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管理权移交手续。管理权确定后,管理权移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管理主体、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等单位和个人参与填写《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权移交表》,作为对工程进行管护的依据。
    4. 建立工程管理档案。要建立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档案,做到村有登记、乡镇有台账、县有档案,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管理权明晰,数据详实、准确,有档可依、有据可查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目标。
    5. 探索工程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饮水安全工程特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管护方式。一是充分利用乡镇水利站人员及村水管员等成立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开展集约化的维修养护服务。二是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承包等方式,实施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并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范围,以及相应的奖补政策、违约责任等。
    6. 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管理、供用水、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水质监测、卫生保障、水源保护等各项制度;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预案,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各镇、村、组正确履行职责,指导应急抢险,使应急供水工作快速启动,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管护单位要加强水源及工程管理,确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安排人员加强工程巡查和管护,加强对水源地(水厂)监管,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对淤积的水源井、蓄水池等要及时淘洗,对水源区保护范围内的污染源要及时清除,要严禁无关人员接近,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要定期检测水质,发现水质不合格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发改、财政、审计、水务、移民、扶贫、环保、国土、卫生、宣传、物价和各乡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今后凡列项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乡镇,都要相应成立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乡镇部门相关人员、受益村组干部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乡镇和村组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群众自筹资金,协调解决征迁、占地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广、受益人口多的工程,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水利与移民部门在做好项目建设与工程管理的同时,积极与发改部门做好项目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督,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卫生部门要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环保和国土部门要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和用地审批工作;宣传部门、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引导群众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建设管理,改变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意识不强,对水质超标普遍存在习以为常和饮水不花钱的思想,以及乱扔乱倒生活垃圾、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的不良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农村供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管理。为解决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才缺乏问题,根据《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县直水务、环保和卫生部门抽调事业单位人员成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专门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体制机制。
   (三)核定水价,保障运行。物价部门要在有利于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工程类型合理核定供水水价,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供水价格。县乡财政要根据各地工程实际,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维修养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工程建设和长效运行提供资金支撑。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传媒平台广泛宣传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舆论氛围。县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奖优罚劣,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