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桓仁永安参茸药材有限公司其他食品(即食黄精)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桓仁永安参茸药材有限公司其他食品(即食黄精)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仅在桓仁永安参茸药材有限公司其他食品(即食黄精)生产许可审查中适用,请遵照执行。即食黄精列入“其他食品”类别,由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审查、许可。
本方案公示期5日。
联系人:张馨予、李胜鹏
联系电话:024-48838960
附件:
桓仁永安参茸药材有限公司其他食品(即食黄精)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2026版).docx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