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桓仁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10家娱乐经营场所项目库中按15%比例随机抽取2家 | 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32条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薄,营业项目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 3月检查2家 | 现场检查 |
2 | 桓仁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7家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项目库中按15%比例随机抽取1家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 7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3 | 桓仁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9家旅行社项目库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1家 | 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三)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 4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4 | 桓仁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16家书店音像社项目库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2家 | 对出版物零售单位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1〕62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71号 | 5月检查2家 | 现场检查 |
5 | 桓仁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10家印刷厂项目库中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1家 | 对印刷厂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1〕62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71号
| 6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6 | 桓仁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2家影院项目库中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1家 | 对电影放映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电影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电影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1〕62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文旅综执发〔2021〕71号 | 8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7 | 桓仁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2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库中按照20%的比例抽取1家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体育行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 9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