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桓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 序号 | 案卷编号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被处罚对象性质 | 案情 | 处罚决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桓林罚决字 (2026)第05005号 | 潘*君 | 公民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自家林地内滥伐林木。经鉴定:滥伐林木28株,合立木蓄积0.948立方米,滥伐林木价值329元。 | 1、责令限期补种滥伐林木株数1倍树木,即:28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罚款,即:987元。 | 2026.9.15 |
| 2 | 桓林罚决字 (2026)第04003号 | 王*安 | 公民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修建管护房;擅自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经鉴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86平方米、擅自开垦林地面积852.5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共计3097.3元。 | 1、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即:3097.3元。 | 2026.9.18 |
| 3 | 桓林罚决字 (2026)第10005号 | 佟*义 | 公民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自家林地内滥伐与毁坏林木,经鉴定,滥伐林木8株,合立木蓄积0.2301立方米,滥伐林木价值80元,毁坏林木80株,合立木蓄积7.1741立方米,毁坏林木价值2511元。 | 1、责令限期补种滥伐林木株数1倍树木,即:8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80元的3倍罚款;即:240元。 3、责令限期补种毁坏林木株数3倍树木,即:240株。 4、处毁坏林木价值2511元的5倍罚款;即:12555元。 合计:补种树木248株,罚款12795元。 | 2026.9.18 |
| 4 | 桓林罚决字 (2026)第09003号 | 刘*勇 | 公民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退耕地砍伐林木、毁坏林木。经鉴定,滥伐林木株数119株,树种天然林杂树,合立木蓄积量3.9461立方米,林木资产价值1934元;毁坏林木株数68株,树种为杂树、红松、落叶松,合立木蓄积3.0426立方米,林木价值1545元。 |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2倍树木、毁坏林木株数3倍树木,即:442株; 2、处滥伐林木、毁坏林木价值4倍罚款,即:13916元。 | 2026.9.18 |
| 5 | 桓林罚决字 (2026)第09004号 | 沈* | 公民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自家林地内砍伐林木、修建林道。经鉴定,砍伐树种为天然林杂树、刺槐,砍伐数量121株,合立木蓄积4.6327立方米,林木价值1700元;改变林地用途590平方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307.1元。 |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2倍树木,即:242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罚款,即6800元; 3、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4、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1倍罚款,即1307.1元。 合计补植树木242株,罚款8107.1元。 | 2026.9.18 |
| 6 | 桓林罚决字 (2026)第09005号 | 崔*保 | 公民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林地内修建林道。经鉴定,改变林地用途340平方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946.8元。 |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1倍罚款,即946.8元。 | 2026.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