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4月16日—4月23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结果 | 行政处罚生效期、截止期、执行状态(是否履行)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辽本桓交罚决字[2026]0100034号 | 拒载乘客,或者未经乘客同意确认招揽他人合乘的;未执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 孙** | 拒载乘客,或者未经乘客同意确认招揽他人合乘的;未执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自动履行 | 自动履行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
2 | 辽本桓交罚决字[2026]0100037号 | 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甩客);未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车费票据;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 孙* | 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甩客);未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车费票据;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自动履行 | 自动履行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