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8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8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 序号 | 案卷编号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被处罚对象性质(公民、个体工商户、法人) | 案情 | 处罚决定 | 处罚金额(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合计价值 | 备注 |
| 1 | 桓自然执罚字 〔2025〕014号 | 桓仁**殡仪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法人 | 企业未经批准,于2011年3月14日,在五道河子村占用村集体土地18291.61㎡(27.42亩),其中,占用耕地10343.23㎡(15.51亩);占用村庄面积:7629.57㎡(11.44亩);占用有林地面积:11㎡(0.02亩);占用其他林地面积:307.81㎡(0.45亩),建设库房、锅炉房194.7平方米,焚烧房111.7㎡,进行停车场、进场道路建设和绿化植树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行为,违反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第四十三条第1款,第四十四条第1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 1、限期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所建设的建筑物面积306.4㎡(焚烧房面积111.7㎡,锅炉房和库房面积194.7㎡) ,恢复所占用10343.23㎡(15.51亩)耕地种植条件; 2、逾期不拆除的并处罚款(人民币): 耕 地:10343.23㎡×20元/㎡=206,864.60元; 其他土地:7948.38㎡×10元/㎡=79,483.80元; 罚款合计:286,348.40元。 | 286,348.40 | 2025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