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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5年9月)

来源: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09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5年9月)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生效期、截止期、执行状态(是否履行)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桓)应急罚[2025]12号 桓仁天圣加油站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案 李*东 91210522699409 **** 李*东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桓仁天圣加油站工作人员未穿防静电鞋的情况下进行违法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自动履行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2(桓)应急罚[2025]13号 桓仁古源油品有限公司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案  孙* 9121052206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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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古源油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给塑料桶加注柴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自动履行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3(桓)应急罚[2025]14号 桓仁天圣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案 吴*梅210522197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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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桓仁天圣加油站的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未穿防静电鞋,吴*梅存在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安全隐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0(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自动履行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4(桓)应急罚[2025]15号 桓仁古源油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案 秦*涛371423199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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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桓仁古源油品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给塑料桶加注柴油,秦*涛存在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安全隐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0(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自动履行桓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