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桓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 序号 | 案卷编号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被处罚对象性质 | 案情 | 处罚决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32号 | 李*波 | 公民 | 2023年9月,在退耕还林地中开垦林地3906平方米种植西洋参。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5860元的2倍罚款,即11720元。 | 2025年5月6日 |
| 2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33号 | 张*华 | 公民 | 2024年9月,在退耕还林地中开垦林地2414平方米种植西洋参。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620元的2倍罚款,即7240元。 | 2025年5月6日 |
| 3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34号 | 张*贤 | 公民 | 2024年9月,在林地中开垦林地3874平方米种植人参。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5810元的2倍罚款,即11620元。 | 2025年5月6日 |
| 4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37号 | 丁*海 | 公民 | 2024年9月,在采伐迹地中开垦林地1626平方米种植人参。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440元的1倍罚款,即2440元。 | 2025年5月6日 |
| 5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38号 | 初*迁 | 公民 | 2024年9月,在采伐迹地中开垦林地675平方米种植人参。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015元的1倍罚款,即1015元。 | 2025年5月6日 |
| 6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44号 | 王*华 | 公民 | 2024年9月,在采伐迹地中开垦林地295平方米种植人参。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90元的1倍罚款,即390元。 | 2025年5月6日 |
| 7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46号 | 张*友 | 公民 | 2024年9月,在林地中开垦林地1939.5平方米种植人参。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418.3元的2倍罚款,即2836.6元。 | 2025年5月6日 |
| 8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27号 | 张*利 | 公民 | 2023年4月至今,擅自在拐磨子村东沟自家林地内开垦林地种植玉米,开垦林地面积920平方米。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即545元。 | 2025年5月8日 |
| 9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69号 | 付*玉 | 公民 | 2024年4月擅自砍伐林木32株,1.2001立方米蓄积。 | 责令补种树木32株。 | 2025年5月8日 |
| 10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47号 | 胡* | 公民 | 2024年4月擅自砍伐林木6株,合0.239立方米。 | 责令补种树木6株。 | 2025年5月8日 |
| 11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40号 | 黄*春 | 公民 | 2024年冬季,未经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在自家山场砍伐天然林杂树90株,蓄积4.9538立方米。 | 1、补种树木180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即5944.4元。 | 2025年5月8日 |
| 12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29号 | 高*义 | 公民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林下参地更房45平,建仓房32平。 | 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2025年5月8日 |
| 13 | 桓林罚决字(2025)第10018号 | 王* | 公民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东大坡砍伐林木31株,合立木蓄积3.5486立方米。 | 1、补种树木62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即3832元。 | 2025年5月12日 |
| 14 | 桓林罚决(2025)第10068号 | 魏*利 | 公民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林木14株,合立木蓄积1.8052立方米。 | 1、补种树木28株。 2、处林木价值7倍的罚款,即3664.5元。 | 2025年5月12日 |
| 15 | 桓林罚决(2025)第10064号 | 孙*臣 | 公民 | 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林地2745平方米堆放砂石。 | 1、责令限期恢复林业和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罚款,即5603元。 |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