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4日至2023年1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国资中心进行了巡察。9月6日,巡察组向国资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对企业新发展理念缺乏深度思考。国资中心党组在指导全域旅游及国企招商工作中,仅限于参加项目策划、包装推介等常规工作,没有具体指导实施方案,对如何提升国有企业对全县经济贡献率缺乏具体思考研究和行动举措。
针对企业新发展理念缺乏深度思考问题,中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通过定期开展调研、座谈等形式,指导国企结合中医药、旅游等资源优势和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制定关于全域旅游、项目谋划、招商引资等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二是通过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等活动载体,根据《桓仁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各国企实际,制定合理的经济指标和分类指标,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对全县经济贡献率。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履行国资监管主体责任有待加强。国资中心党组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上办法不多,进展不快。
针对该项问题,中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国资监管主体责任,统筹投入资金5万元,建设国资监管网络平台,建立县属国有企业人事、资产、财务等数据库,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智能化水平。二是整合建工板块资源,组建新的国企融资平台(桓宇建设工程公司),深化与央企对接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
2.规划统筹能力有待提升。国资中心下设4个职能部门,在面对一些综合性工作时,各部门缺乏沟通协作配合,致使工作效率不高,甚至出现各扫门前雪现象。
针对该项问题中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重新调整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对承接的市级任务、承担的工作职责和负责落实各项制度,分别明确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建立综合协调、分析研判的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压力传导没有到位。
1.执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严格。国资中心党组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明确责任分工和制定责任清单,没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主责主业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针对该项问题,中心党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责任清单,中心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二是将县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终对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坚持与国企监管的主责主业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警示教育抓得不紧不实。国资中心党组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没有按要求开展“会前一刻钟”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政教育党课。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没有制定整改方案,没有督促党员干部建立自查自纠台账,日常监督工作不到位。
针对该项问题,中心党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组织开展“阳光国企”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就《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相关内容进行授课;制定常规化开展“会前一刻钟”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政教育党课计划。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期对照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自查自纠台账。
3.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廉政风险。超限额现金支付空调款、修理费等;入账发票不规范,电费、电话费等支出发票使用“财政局”名头;报销差旅费未附学习、培训、参会等文件依据;部分保险、年金、除雪费支出只有报账员签字,缺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发放取暖费、托儿费等支出缺少领取人签字。
针对该项问题,中心党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强化财政纪律意识,修改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核报销、领导签批程序,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费用支出等制度。二是邀请县审计局领导对如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重一大风险决策进行授课,不断加强财务日常管理,提升财务精细化、规范化经营能力和水平。
三、严肃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国资中心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到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党组抓党建工作不够用力,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学习多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没有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进行学习研讨和交流。
针对该项问题,中心党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每周五集中学习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党风廉政教育等内容,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改革攻坚方案》等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每年年初组织开展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党组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和交流,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深入国企开展调研,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企工作的实际行动。四是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国资中心党组没有全面推行国有企业“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国资中心党组及下属机关党支部2019-2021连续3个年度没有制定党组、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组、支部书记没有定期述职述廉和讲党课。没有严格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安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针对该项问题,中心党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国资中心党组及下属机关党支部每年制定党组、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以及主题党日活动。下发文件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建立“三议(集体审议、沟通商议、形成决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制度。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全县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述职述廉。
2.对所监管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度不够。在开展“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中,国资中心党组没有做到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开展相关工作。
针对该项问题,中心党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对所监管的县属国有企业的政治引领,建立“清廉国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开展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二是组织开展“阳光国企”活动,邀请县委组织部业务骨干讲授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业务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4-48186066
电子邮箱:hrxgzzx@163.com
中共桓仁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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