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3月3日,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局党组在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只有市监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学习的会议记录,无其他党支部及党员的学习记录。”问题的整改。
我局党组认真认领问题,接到问题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基层同志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内容的再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将学习成果融入到工作实践中,使广大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入心入脑,落到实处。
2.关于“局党组及乡镇下辖各基层所党支部在落实《“我是桓仁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时,只有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无工作台账及落实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记录。”问题的整改。
根据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我是桓仁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关于“私营企业及个体商户对注册商标及创立品牌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不甚了解、关注度不高。截至目前我县注册商标不足千件,如地方知名旅游品牌“枫林谷”标识,被他人抢先注册,导致枫林谷景区在对外宣传时不能使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指导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申请多个类别的注册,以防止开展业务使用商标时已被他人抢注;二是在做公益性宣传时,要多开发简单、朗朗上口,能使群众留下印象的宣传标语;三是利用我局一楼大厅的LED电子显示屏和行政审批中心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如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引导企业更注重品牌效应,同时也促进企业盘活资产,使资产发挥更大的价值;四是我局党组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维护的同时,更重视对行政机关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相关的知识培训,并且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截至2022年3月1日,我县注册商标共2821件,首个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已挂牌成立,全面加强我县知识产权方面工作。
4.关于“局党组下属北岭天泰执法三中队县域内150平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业务尚未纳入到县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问题的整改。
2021年11月末,我局党组已安排专人进驻大厅开展150平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业务办理,原北岭天泰执法三中队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业务。
5.关于“局党组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县四海传媒公司法人在办理分公司名称、地址注册及负责人变更相关业务时,县行政审批大厅工商接待窗口工作人员未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此项业务所需提供的所有证件,导致当事人5次往返于办事窗口。”问题的整改。
目前,我局党组为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已经全面、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制,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6.关于“局党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中,执法人员不能做到随机抽取。”问题的整改。
按照国家总局国市监信〔2019〕38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监管业户数量增多、执法人员数量少、监管辖区跨度大等客观因素,局党组采取直接委派方式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已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建立“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模式,2022年度局党组制定了休眠企业、信用修复企业、未公示出资等即时信息企业、住所登记采用告知承诺制企业、其他部门公示的“黑名单”企业等五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将计划派发到各检查小组,并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依据相关文件联合各部门推进全县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开展。
7.关于“局党组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县龙宝超市、鹏利多生鲜超市在售卖婴幼儿奶粉时,与其他袋装营养保健品混淆摆放销售,未按销售婴幼儿奶粉规定实行专柜专区销售;个别散装食品无防尘遮盖、未标明食品生产日期,个别进口商品无中文标识。”问题的整改。
我局党组在对桓仁龙宝超市、鹏利多生鲜超市、八千平等超市检查过程中,针对进口食品、婴配食品、保健食品和散装食品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各超市均能设置专区提示牌、做到专区食品摆放。对个别散装食品没有设置防尘遮盖情况的,执法人员责令售货员现场设置遮盖防尘工具,马上执行;对存在食品混淆摆放的情况,责令商场人员分行划类,专区专放,一目了然。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超市填写了《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下达了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各超市加强对散装食品的标签规范设置,对进口食品的标签严格检查,坚决不允许销售没有中文标识的食品,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8.关于“局党组监督执法不够严格,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体检合格证,特别是分布在乡镇的饭店及景区周边的农家乐的临时雇佣的餐饮服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尤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餐饮服务单位工作群向餐饮服务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的规定。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对餐饮服务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乡镇、农村地区饭店及景区周边的农家院临时雇佣的餐饮服务人员是否获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若发现有无证上岗人员,局党组将向餐饮业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即引导、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如当事人拒不改正,仍在未取得健康证明前继续上岗,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对该餐饮单位进行关停处理,直至当事人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经营。三是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为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48830660;
邮政信箱: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路46号;
电子邮箱:hrgsjbgs@163.com。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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