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月7日,第三巡察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2022年3月3日,巡察组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梳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分类逐一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三)注重监督,传导压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局党组书记、局长听取两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指导工作落实;局分管领导多次向责任股室了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具体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保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任务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努力做到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向下传导压力不够,存在学习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理论学习中心组营商环境学习计划,每季度召开学习会议不少于1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政策。2022年3月4日下午在局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系统学习领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发改相关业务知识开展讨论,并做好学习记录。
2.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向下传导压力不够,存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2年3月4日下午在局会议室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做好学习、签到记录。
3.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5名副局长任副组长,10名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牵头股室、责任股室。通过成立专班,增强了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为进一步做好营商环境工作打下基础。
4.关于“宣传意识不够强,宣传影响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截至2022年4月20日,利用微信群等新兴媒介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信息2篇。
5.关于“落实工作责任不够到位,督导检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组织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6次,对2022年重点项目开复工情况、推进情况、前期要素办理情况等及时跟进并制定工作台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6件。
6.关于“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政务信息不够公开”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我局政务信息录入工作;二是加强培训。2022年4月8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我局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7.关于“窗口服务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2021年11月8日,由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需要,对行政审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调整。通过整改,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8.关于“信用本溪服务平台利用率还不高。”问题的整改。
督促协调全县各部门通过“信用本溪”自行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已更新至2022年4月20日,同时要求县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有关守信践诺、依法行政、廉洁廉政、安全生产、医药卫生、环境保护、价格收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和招投标等各行业领域进展情况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信用信息及时推送至市信用办。
三、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整改措施再完善。对标巡察反馈意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服务意识,引导全局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措施进行再研究,确保措施可行、有效,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4-48826100;
邮政信箱:海河街1号桓仁县人民政府一楼发改局;
电子邮箱:wyj_927@163.com。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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