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桓仁满族自治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桓政办发〔2023〕18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桓仁满族自治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地名在维护国家战略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53号令),经县政府同意,建立桓仁满族自治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指导、督促、监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地名统一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地名公共服务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县内地名命名、更名、拼写、译写、标准化和地名标志设置、信息化管理等重大事项,以桓仁满族自治县地名管理办公室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徐 锋 县人社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局长
副召集人:陈会敏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鹏 县人社局副局长
林玉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隋世民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克军 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 兵 县工信局副局长、县政府外办主任
刘允锋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于清利 县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王建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泽鑫 县水务局副局长
康鸿伟 县文旅局副局长
张 俭 县市监局副局长
曲晓军 县邮政管理局负责人
孙秀恒 县气象局副局长
陈晓东 五女山火车站站长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李鹏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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