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王长旭等同志职务的决定
桓政发〔2023〕11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王长旭等同志职务的决定
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
经研究,县政府决定:
免去:
王长旭同志辽宁五女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桓仁东方客运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辽水供水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刘乃文同志辽宁辽水供水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五女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桓仁东方客运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王军同志桓仁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桓仁枫林谷森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兴桓农水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吕大同志辽宁兴桓农水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桓仁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桓仁枫林谷森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