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谷林场获评全国“十佳林场”称号
近日,中国林场协会对2023年度获得全国“十佳林场”称号的国有林场进行公布和授牌,我县枫林谷林场作为辽宁省唯一入选林场,成功获评全国“十佳林场”称号。
枫林谷林场位于我县东南部向阳乡和平村境内,距县城28公里,始建于1958年,经营总面积3105.1公顷,森林覆盖率98.75%。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县8家国有林场共同出资,开发建设了集红叶观光、避暑度假、休闲养生、山地运动为一体的辽宁省首个森林生态旅游度假景区——枫林谷森林公园,改变国有林场以木材生产为主的经营模式,变“卖木材”为“卖景观”,实现“树不倒,钱不少”。据统计,枫林谷森林公园开业至今,已累计接待游客155万人次,实现收入7000万元,走出了一条国有林场生存和发展的新路子。
近年来,枫林谷林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旅游效益持续凸显,陆续获得了“中国最美森林”、“中国最美林场”、“中国森林氧吧”、“中国十大旅游景区”、“中国最具魅力旅游度假区”、“全国森林体验基地”、“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和省级荣誉称号。随着国有林场改革的持续深化,枫林谷林场将不断创新管理,着力加强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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