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0872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
信息名称: | 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 主题分类: | 综合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1-15 | 成文日期: | 2019-11-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四、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七、申请条件
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学籍: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无年龄限制);(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学籍均在本县;(5)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以下学生不符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军校、自考、成考、短期培训不能办理。
八、办理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首贷: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一同前往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学生及共同借贷人)、户口本(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高校收费单。
备注:如果是建档立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等贫困家庭,前来办理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续贷:
办理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之一携带身份证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县教育局四楼402学生资助部,咨询电话:024-48866622。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学生资助部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