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3-00913 | 发布机构: | 桓仁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信息名称: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主题分类: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我市企业吸纳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实际缴纳保险金额的100%(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享受政策年限
1年
享受待遇
实际缴纳保险金额的100%(单位承担部分)
人员范围
企业吸纳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首次申报时,还应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溪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册》;
4.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5.《本溪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
经办机构
桓仁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县人社部门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注册企业的初审工作,市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对两县初审合格企业及市区内注册企业的审核确认工作。
联系方式
桓仁县:4883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