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3-00549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桓财〔2023〕34号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
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局内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做好我县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出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县财政局反映。(电话:预算股48822553;监督股48862260)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
桓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桓仁满族自治县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预算执行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基础保障,2023年,财政部组织地方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我县专项行动顺利实施,依据财政厅《辽宁省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和《本溪市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专项行动并形成常态化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对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是压实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站位,将开展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重要任务,抓实抓出成效,为改进预算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为依托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大数据分析,通过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并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监督。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一体推进。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县财政局组织全县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做好全县工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地显效。
2.有序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分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23年,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开展监督,通过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第二阶段:总结2023年经验做法,稳步扩大范围,将预算执行监督与日常监管有机融合,发挥规范、纠偏、警示、威慑作用,形成常态化机制。
3.创新监控手段。充分利用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建设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监控中央、省、市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县直部门预算资金重点项目(以下简称转移支付和部门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逐步优化完善,不断提高监督信息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点督查
1.确定重点监督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在社保和就业、教育、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基本建设等领域,财政部统一确定20项(其中涉及辽宁省18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市财政工作方案要求,县级财政部门确定重点预算项目10个,在日常工作中重点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严肃财经纪律。
2.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强化过程监督,将日常监控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结合,通过系统预警和人工判断发现疑点,采取电话核实、调阅材料、约谈沟通、部门协查、实地核证等方式进行核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3.严格处理违规问题。对核实确认的违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问题纠偏整改暂行规则》等严格处理,强化问题整改和案例通报。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通过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扣减预算、停止支付、调整有关会计账目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确需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审理;对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按程序追责。
(二)监控模块实施应用
1.加快推进监控模块上线运行。根据省厅开发建设的监控模块及制定的预警规则基础上,各部门要做好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实施应用工作,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由县财政局预算股汇总后上报市财政局。
2.对不合规使用资金进行预警。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将根据工作实际形成明确细化、具备可操作性的一体化系统监控预警规则,对不合规使用资金情形进行预警,促进防范资金风险。实施中根据运行情况对拓展的预警规则动态调整优化,减少无效、低效预警。
3.加强系统过渡衔接。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正式上线运行前,发挥现行有关财政监控系统作用,按照专项行动标准和要求,对具备条件的资金加强监控,开展重点监督,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三)强化工作考核和成果利用
1.建立问题反馈和通报机制。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及时反馈对口转移支付和部门重点项目监控情况;县财政局及时汇总监控监督情况,向市财政局报送,并不定期向相关业务股室、县直部门通报重大和共性问题,向局领导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2.推进监控成果有效利用。完善监控结果与预算安排等工作的挂钩机制,优化方式方法,体现绩效导向,将其作为“过紧日子”评估及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涉及单位和地方形成有效激励约束。针对监控反映的问题和情况,以点带面推动改进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主体责任
(一)预算股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专项行动工作组日常事务,牵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监督项目;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研究确定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业务需求和预警规则;负责总体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定期汇总监控监督情况,向市财政局报送,不定期向相关业务股室、县直部门通报重大和共性问题,向局领导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根据专项行动安排,提出转移支付和部门重点项目清单意见;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项目追踪管理要求;视专项行动情况,完善相关预算管理制度;强化监控结果运用,硬化预算约束;负责有关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具体实施参照相关业务股室职责)。
(二)相关业务股室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提出重点监督项目意见;对归口管理的转移支付和部门重点监督项目进行“画像”,提出监控业务需求和预警规则意见;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重点监督项目的预算执行、监控、分析及问题核实整改;具体承担部门本级项目及有关转移支付项目的日常监控,监督指导各部门监控工作,对需研究的重大问题转财政监督股审理,定期向预算股反馈监控情况;针对监控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四、实施安排
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 12月份结束。总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
1.4月30日前,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布置会议。
2.4月30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转移支付重点项目清单,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
1.4月至12月,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转移支付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县财政局组织开展重点监督。
2.5月底前,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做好一体化监控模块实施应用工作。
3.5月起,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各部门按前述安排向预算股报送监控监督情况。预算股组织汇总工作,并将重要问题和情况报局领导。
(三)总结阶段
1.12月,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起草专项行动工作报告,报局领导审示,上市报财政局。
2.2024年1月,按市财政局要求和局领导指示,通报2023 年度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落地
此次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实践。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心怀“国之大者”,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主动对标对表,在加强日常监控和重点监督,充分利用监控成果的方面持续用力,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务必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二)注重监督实效,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避免泛化。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的确难以把握的政策管理口径,要及时反馈,推动解决问题。各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正面引导和业务培训,发现问题尽快解决,为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创造条件。
(三)加强工作衔接,推动完善监控机制
各部门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探索积累经验,逐步提高系统预警和数据分析水平,推动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发挥重要作用。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强化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财政直达资金等日常监控工作,与专项行动共同推进、相辅相成,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附件1: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转移支付重点监督项目清单
附件2: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县直部门重点监督项目清单
附件1
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转移支付重点监督项目清单
序号 | 主管科室 | 项目名称 | 资金类型 | 是否直达资金 |
1 | 经济建设科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2 | 中央基建支出 | 专项转移支付 | 否 | |
3 | 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专项转移支付 | 否 | |
4 |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
5 | 目标价格补贴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否 | |
6 | 科教和文化科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7 |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否 | |
8 |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否 | |
9 | 社会保障科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10 | 就业补助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
11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
12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
13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 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14 |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 专项转移支付 | 否 | |
15 | 农业农村科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一般性转移支付 | 是 |
16 |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是 | |
17 | 水利发展资金 |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 否 | |
18 | 金融债务科 |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 专项转移支付 | 是 |
附件2
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县直部门重点监督项目清单
序号 | 主管股室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经建股 | 城建局 | 环卫一体化项目 |
2 | 教科文股 | 教育局 | 班主任津贴 |
3 | 社保股 | 民政局 | 六十年代精简离退人员生活补助 |
4 | 民政局 | 高龄老人津贴 | |
5 | 农财股 | 农业局 | 村级防疫员补助(配套) |
6 | 乡村振兴局 | 乡村振兴县级衔接资金 | |
7 | 企业股 | 桓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所抽查经费 |
8 | 政法股 | 司法局 | 普法宣传经费 |
9 | 统计局 | 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经费 | |
10 | 综改办 | 综改办 |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