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3-00576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人大政协 |
发布日期: | 2023-08-04 | 成文日期: | 2023-08-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权是:
(一)在全县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全县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和《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
(十二)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三)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
第二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XLS
第三部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36.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6.6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5.87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536.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4.1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16万元。
2.项目支出122.51万元,主要包括人大立法、代表活动、人大会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5.87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10万元,项目支出122.5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6.61万元,比上年增加55.87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8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93.33万元,主要是人大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56万元,主要是人大基本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95万元,主要是人大会议、人大代表工作、人大立法工作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7.1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用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7.2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7.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6.4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6.42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7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22年初预算有所减少。比2021年决算减少2.06万元,下降24.56%,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68人,1.1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7万元。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6万元,比2021年减少1.86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